逆案

缩写:na

拼音:nì àn

解释:指叛逆的案件; 特指明末魏忠贤阉党案。明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专权,政治极端腐败,屡兴大狱,杀戮东林党人。天启七年(1627年)思宗即位,责令魏忠贤自杀。崇祯二年(1629年)又发布诏书,定逆案,将党附魏忠贤诸人,分为六等;重者处死,轻者终身不用。南明弘光时,马士英﹑阮大铖当国,重翻此案,并打击东林党人以事报复。

更新时间:2024-10-06 12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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