榷盐法

缩写:qyf

拼音:què yán fǎ

解释:唐代中叶对盐就场专卖(官收官卖)的制度。干元元年(公元758年)盐铁﹑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,宝应元年(公元762年)时盐铁使刘晏继续推行。其主要内容在产盐区设置盐官,向盐户统购盐,加价出售◇再将盐税加入卖与商人。听其运销。产盐区较远地区又设常平盐予以调济。刘晏诛后,这种制度逐渐废弛。参阅《新唐书·食货志四》。

更新时间:2024-10-06 10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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